女游客被黔灵山猴群袭击吓到尖叫,景区回应
来源:新闻晨报 9月14日,景区回应一女游客在贵州黔灵山遭遇猴群袭击的女游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客被新乡市某某超声设备服务中心多只猴子围在该名女游客身边不断骚扰,黔灵群袭甚至有的山猴猴子爬到女子头顶,还有的击吓叫抱住女游客臀部,掀其裙底。到尖 14日下午,景区回应记者就此事联系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女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客被新乡市某某超声设备服务中心无法确认视频中事件发生的黔灵群袭时间,“我们这边的山猴猴子都是野生的,几乎每天都有猴子袭击游客的击吓叫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尖景区也通过张贴告示、景区回应广播等方式提醒游客远离猴子,“但由于猴子都是野生的,我们对此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网民发布的视频截图 在野外遭遇猴群,游客该如何应对呢?合肥野生动物园动管科工作人员易刚告诉记者,游客要尽量远离猴群出没的区域,不要主动去挑逗猴子,“如果遭遇猴群袭击,不要惊慌、尖叫,如果包裹中有食物,可以将食物扔远点,将其引开,不要做出刺激猴子的行为。” 猴子伤人事件中,打回去要担责吗? 2024年6月28日,游客刘女士在四川瓦屋山景区参加徒步打卡比赛时,被十多只猴子抓咬,导致腿部受伤,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钟。 2024年4月7日夜间,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英文村发生猴子闯入民宅伤人事件,多人受伤,包括婴儿。 不少人关心,面对野猴,如果正当防卫或反击,会负责吗? 法治日报曾采访过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志广律师,“游客反击致使猴子受伤或死亡,有何后果?”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被猴子围攻的现实危险时,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游客如果为了自保而不得已采取反击,属于紧急避险行为,由此造成的猴子受伤、死亡等结果,游客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也指出,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反击过程中,要注重对于避险限度的把握。比如,猴子对游客进行抓挠等攻击时,在可以还手阻止的情况下选择直接将猴子打死,此行为属于超越了避险的必要限度,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猴子明显已经停止攻击、不存在威胁,在明知其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然故意对其进行伤害的,可能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 新闻晨报综合大皖新闻、法治日报、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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